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身分法實例演習
Case Study on Civil Code-family and Succession Law 
開課學期
109-1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法律學系  
授課教師
黃詩淳 
課號
LAW3278 
課程識別碼
A01 37420 
班次
 
學分
2.0 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二3,4(10:20~12:10) 
上課地點
霖研四1701 
備註
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
總人數上限:20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91FamLawSeminar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本課程為「資訊科技時代的司法心理學課群」之一部,詳情參見網站https://www.ntupli.com。開學後的加簽名額將優先保留給欲修習本課群的同學。

過去同學修習過的大學部必修課,教師為了在有限的時間內傳授該科目的基本知識,多採單方講授方式,內容是系統性整理過的學說及實務見解(裁判),同學少有機會看到完整的法院裁判書。惟畢業後若從事法律相關實務工作,或繼續深造就讀碩士班,均可能需要蒐集並分析法院裁判。為了培養同學日後工作與研究之能力,以及對司法實務的理解,本課程將帶領同學閱讀家事法院之裁判書,以此方式接觸「實例」。此外,在評析裁判時,除了傳統的法釋義學方法,也將介紹實證方法與其成果。

第一個月(9月)將由教師講授閱讀裁判的前提知識,包括如何查詢裁判、裁判書的結構與特徵、裁判分析方法及論文寫作格式。第二個月(10月)開始正式閱讀裁判書,指定親屬與繼承相關的六個主題,共16則裁判,涵括不同審級的判決與裁定,以及近年成為新聞焦點的事件。上課時,將由該週撰寫裁判摘要(case brief,詳見後述「課程要求」)之同學,負責報告該裁判之事實、爭點、法院裁判結果與理由(若選課人數較多,將改用抽點方式)。其次由教師講解,補充相關學說或比較法之見解,之後開放同學討論。同學在期末須繳交一則裁判評析。 

課程目標
藉由閱讀家事裁判書、撰寫裁判摘要(case brief)、裁判評析,明瞭司法實務的紛爭實態與法律適用之爭議,並增進同學日後工作與研究之能力。另,論文寫作格式以及不同研究方法的介紹,也可幫助同學為研究所的課程做準備。 
課程要求
1.裁判摘要(case brief)之撰寫
同學須撰寫2則裁判摘要,每則約1000字。形式與內容(範例)將在課堂上公布。
須從下列組合中挑選一組,並選擇該主題下之具體裁判,9月28日以前完成登記。各主題名稱及其下裁判參見「課程進度」。
(1) 主題一+主題六
(2) 主題二+主題四
(3) 主題三+主題五
裁判摘要之內容應於上課當週之週日前(截止日為週日23:59),填寫完相關表單繳交,遲交者酌予扣分。至上課開始時仍未繳交者,應變更撰寫主題之組合,無法變更者視為缺交。

2.出席與課堂參與討論
教師可能抽點同學對報告者評論或陳述己見,因此出席與參與十分重要。

3.裁判評析之撰寫
期末應從自己所撰寫過的摘要主題中,挑選一則裁判,撰寫5000字左右之裁判評析。形式與內容(範例)將在課堂上公布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每週四 10:30~12:30 
指定閱讀
 
參考書目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
No.
項目
百分比
說明
1. 
出席與課堂討論 
20% 
 
2. 
期末裁判評析 
40% 
 
3. 
2則裁判摘要 
40% 
每則裁判摘要占20% 
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09/15  說明課程進行方式 
第2週
09/22  研究方法與文獻檢索方法(database等) 
第3週
09/29  裁判的結構與分析方式。特別來賓演講:家事法官的執業心得(張筱琪庭長)。 
第4週
10/06  主題一:認領與收養
(1)臺灣高等法院100年度家上字第168號判決
(2)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2301號判決 
第5週
10/13  特別來賓演講:論文寫作word小技巧&律師的家事事件執業心得(胡珮琪律師) 
第6週
10/20  (3)108年度台上大字第1719號裁定、108年度台上字第1719號判決
 
第7週
10/27  主題二:扶養
(4)新竹地方法院99年度重訴字第9號判決
(5)臺灣高等法院99年度重上字第325號判決  
第8週
11/03  (6)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2036號判決
(7)臺灣高等法院103年度重上更(一) 字第 130 號判決+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718號裁定 
第9週
11/10  特別來賓演講:從司法心理學談智能障礙者證詞(趙儀珊教授)
 
第10週
11/17  主題三:繼承回復請求
(8)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2449號判決
(9)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1671號判決 
第11週
11/24  (10)釋字第771號解釋 
第12週
12/01  主題四:特留分扣減與遺產分割
(11)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1480號判決 
第13週
12/08  (12)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676號判決 
第14週
12/15  主題五:未成年子女親權酌定
(13)臺灣台北地方法院102年度婚字第183號判決
(14)臺灣台北地方法院101年度監字第77號裁定 
第15週
12/22  主題六:監護與輔助宣告
(15)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103年度監宣字第387號裁定
(16)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3年度輔宣字第24號裁定